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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阅读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资料及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和分析,我们就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 二、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资料,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交易双方依据市场原则制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在审议表决关联交易议案时,与此有关的关联董事都遵守了回避的原则,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赞成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我们认为公司召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议、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责任。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大中型客车、底盘生产与销售,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需的交易,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并且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是公司正常生产的前提和保障,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都会有积极的影响。 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钱立军 杜鹏程 盛明泉 张本照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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