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消息丨千红制药: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19:19:08 来源: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3-023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权

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79,8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采用分配比例

固 定的原则进行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152,976,000 元÷1,279,800,000 股=0.119531 元/股,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9531 元/股。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采用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进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

为基数,采用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进行,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152,976,000 元。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份后 1,274,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东大会表

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

押和出借。因此,本次权益分配实施按公司总股本 1,279,800,000 股扣除回购专

户上已回购股份 5,000,000 股后总股本为 1,274,800,000 股为基数实施。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即 152,976,000 元=1,274,800,000 股×1.2 元÷10 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52,976,000

元÷1,279,800,000 股=0.119531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9531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

     咨询联系人:姚毅

     咨询电话: 0519-85156003     传真电话: 0519-86020617

     八、备查文件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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